为供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或个人决策参考,现发布威海市网约车行业2024年第一季度运营动态信息。
截至2024年3月31日,威海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平台公司为74家,比2023年底增加7家。分别为:滴滴出行、滴滴花小猪、T3、麦田商旅、安安用车、首汽约车、招招出行、飞嘀打车、阳光出行、去哪儿、欧亚、同城打车、携程专车、同程专车、易达出行、迪尔出行、及时用车、鞍马出行、悦行租车、斑马快跑、帮邦行、量子出行、万顺叫车、四川神州行、益民出行、AA租车、呼我出行、快马嘟嘟、途途网约车、易到用车、美团打车、任行约车、欧了出行、江南出行、天津出行、同程旅行、领航约车、哈拜出行、司机点点、东风出行、尚车出行、365约车、众车出行、安通行、腾飞出行、风韵出行、优享一步、携华网约、同港出行、及客出行、日初出行、木丁出行、顺道出行、众至出行、添猫出行、拼哒出行、星徽出行、捎点宝出行、如嘀出行、熊大叫车、久柏易游、糖果出行、够谱出行、C20出行、博度出行、妥妥e行、旅程约车、优客出行、天虎出行、喜行约车、联途出行、鲲鹏出行、优易信约车、径出行。
通过山东省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反馈,在我市有订单信息的平台公司有30家,分别为:滴滴出行、滴滴花小猪XK体育官方、T3、麦田商旅、安安用车、首汽约车、招招出行、飞嘀打车、阳光出行、去哪儿、欧亚、同城打车、糖果出行、优享一步、携程专车、迪尔出行、及时用车、鞍马出行、悦行租车、量子出行、万顺叫车、四川神州行、AA租车、呼我出行、哈拜出行、腾飞出行、顺道出行、拼哒出行、安通行、365约车。
截至2024年3月31日,威海市共计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6454个,较2023年底增加691个;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15052个,较2023年底增加1674个。2024年一季度共有123辆网约车退出营运。
据山东省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反馈信息显示,我市2023年11月—2024年2月网络预约出租车订单情况如下:
2024年1月至3月,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查处网约车行业非法营运案件152宗。2024年一季度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办结网约车行业乘客服务投诉346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中花小猪、滴滴出行、高德、T3等平台乘客有效投诉数量较多。
与2023年相比,我市持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数量和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持续增多,按2024年一季度我市网约车订单量来看,市场运力已饱和,单车收益明显低于预期。在此特别提醒拟从事网约车行业的企业和人员,深入了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行业政策法规,充分了解出行市场淡旺季明显的特点,密切关注订单量、营收等动态,客观分析评估经营收益,审慎理性选择投资和从业方向,避免盲目进入市场: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网约车数量实行市场化调节,不限制总量。从业前应充分了解有关政策,客观分析经营收益与风险,审慎做好购车等投资和从业选择,谨防被口头虚假承诺、高薪高收入所诱导。
2.驾驶员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认真阅读、理解与汽车租赁企业、网约车平台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详细了解自身权益和违约条款,以及网约车平台接入、派单及收益分配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请勿轻信“收入保底、优先派单”等虚假和夸大宣传,审慎选择加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及从业方式。建议驾驶员优先选择合规率高、经营管理规范的平台企业。
3.未取得经营许可(平台未取得经营许可,车辆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或者人员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处以罚款。
4.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网约车应按以下规定报废及退出经营:一是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二是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三是退出网约车经营(转为非营运车辆),仍然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请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充分考虑车辆剩余年限预期收益、维护成本、车辆折损等因素,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来源:威海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