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内,公司将经营重心聚焦于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自身的业务调整,并以流量运营为着力点开展多元化布局,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美妆护肤、游戏研发及保险经纪等相关业务,探索新的增长点。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55亿元,同比减少66.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54.37万元,同比减少679.41%,其中美妆护肤收入为7,290.55万元,同比增长270.63%。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营销策略制定、创意策划与素材制作、媒体资源整合、数据追踪分析、短视频定制、投放优化等一站式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搜索引擎营销、应用分发、信息流广告营销、超级 APP 品牌营销等,为客户实现更高效的商业增长与效果转化。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仍集中在以华为、三星等为代表的终端媒体板块和以百度搜索、巨量引擎为代表的数字媒体板块。
在终端媒体业务方面,公司将核心业务重点放在了华为、三星等媒体上,并成功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公司为三星国内独家代理商、华为不区分行业类广告代理商。同时公司也通过与其他核心代理商合作的形式开展OPPO、vivo及小米等媒体的业务。在数字媒体和搜索引擎方面,公司主动调整客户结构,收缩资金占用较大、毛利率较低的业务,聚焦优质客户服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公司通过对当前市场趋势的深入分析和对未来发展的明确规划,决定在信息流领域进一步开拓市场份额,并将逐步重新开拓与快手、巨量引擎等信息流媒体的直接合作。
公司优质的内容创作能力和流量运营能力也得到了媒体和客户的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华为应用市场潜力客投伙伴”、“百度营销科学AIA认证服务商”、 “2023百享成长力大赛整合营销-综合类银奖”等荣誉。
公司围绕“自然”、“纯净”概念打造美妆护肤品牌“启然”,拓展多电商平台线上渠道及单品牌门店线下渠道。
公司线上销售平台分布于天猫、抖音、快手、小红书、有赞微商城、微信视频号等平台星空体育官方网站,销售GMV主要由淘宝及抖音达播、视频号自播、私域变现等方式带来。公司通过开设自营、联营、整店加盟、云连锁等直营品牌门店进行线月,公司已在广东、内蒙古、新疆、山东、山西、陕西等十余省市的主要城市建立自营、联营和加盟门店共计107家,为消费者提供皮肤检测、面部护理、SPA按摩、美甲美睫等美容服务的同时带动启然客装产品的销售,相关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美妆护肤业务毛利率也逐步提升。
2023年公司美妆护肤板块获得“2023年美团丽人年度服务之星奖项”、“2023年有赞美业十大引领者”等相关荣誉。
在游戏研发方面,公司专注于移动互联网游戏研发,秉承打造可持续发展游戏理念,用心创作游戏,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中国美术风格为依托,致力于优化用户体验,积极推进游戏的“贴心服务化和全球国际化”。公司首款自主研发多人在线移动互联网游戏MMORPG《全战纪》为架空的春秋故事背景和3D国漫二次元全新画风,主打国战GVG玩法,倡导家国情怀,模拟金字塔生态架构,全力打造健康持久的互联网交互生态。2023年3月22日,《全战纪》获得了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的游戏版号,目前《全战纪》已完成公测版本研发,正在积极推动形成商业化收入。
此外,公司依托现有的资源优势开展保险经纪业务,扩大业务规模,拓宽客户渠道,为客户提供全面、个性化的保险服务,帮助客户识别和评估风险,提供风险管理和控制方案,降低客户的风险损失,提高客户的保险效益。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4月23日,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发行了“东莞信托-宏信-佳兆业佳云科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速网络”)持有的公司10,141.9425万股股票收益权。佳速网络通过股票质押向东莞信托融资2.93亿元,借款到期日为2022年4月23日,定期支付利息。该笔借款以佳速网络100%股权质押作为担保,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2022年4月14日,经佳速网络与东莞信托协商,该笔借款展期至2022年11月30日。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佳速网络的告知函,获悉佳速网络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19执932号: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向东莞中院申请执行佳速网络、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兆业国际物联商贸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裁定内容如下: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收入人民币545,602,389.27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货币),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市佳兆业国际物联商贸城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或收入人民币1,091,871.00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货币),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三、查封、拍卖、变卖深圳市佳兆业国际物联商贸城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日,公司从佳速网络的告知函中获悉佳速网络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35,225,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佳速网络的告知函,经佳速网络与东莞信托协商,双方约定将“东莞信托·宏信-佳兆业佳云科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质押股份展期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因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相关债权人向法院提请司法裁定强制执行,公司控股股东佳速网络持有的135,225,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31%,已于2024年1月18日14时至2024年1月19日14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该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第一次拍卖已流拍。上述股份于2024年2月19日10时至2024年2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第二次拍卖已流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3月8日,经公司控股股东佳速网络告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28日10时至2024年5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前述股份进行公开变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