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水电)被称为陕西的“电老大”,其是陕西清洁能源发电领域的头部企业,也是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投集团)下属的清洁能源发电业务唯一经营主体。2023年底XK体育官方,陕西水电递交了招股书(申报稿),目前处于“中止(财报更新)”阶段。
从营收结构来看,陕西水电如今有50%以上的营收来自光伏发电板块,其次是风力发电、水力发电业务等。此次IPO,陕西水电拟建的募投项目为陕投府谷250兆瓦光伏外送项目。“至2023年末,公司本次IPO募投项目(陕投府谷250兆瓦光伏外送项目)已部分并网。”2024年4月8日,陕西水电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陕投集团是陕西水电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此次陕西水电IPO项目保荐人之一的西部证券同样属于陕投集团旗下。
另外,在陕西水电的营业利润中,投资收益占比较高,陕西水电在招股书(申报稿)中也提示了相关风险。
截至招股书(申报稿)签署日,陕投集团直接持有陕西水电50.44%的股份,并通过两家公司间接控制其合计23.27%股份,陕投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陕西水电合计73.71%的股份,为陕西水电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陕投集团是陕西省首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隶属于陕西省人民政府。根据陕投集团官网,其主营业务涵盖能源、金融、投资三大领域,其中金融领域业务包含证券业务,此次陕西水电IPO项目的保荐人之一为西部证券,是陕投集团控制的证券公司。
除了陕投集团,陕西水电股东中还有另外两大国资股东,陕西国企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调基金)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国调基金由两大国企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长安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资成立。
2022年,陕西水电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了上述两大战略投资者,国调基金和中国信达分别增资10亿元、5亿元。截至陕西水电此次IPO发行前,国调基金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7.31%,中国信达为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66%。
2022年增资时,国调基金曾与陕投集团签订对赌协议,若陕西水电未如期启动或完成公开上市,国调基金有权要求陕投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或者国调基金要求的其他方式受让国调基金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陕西水电股权。中国信达与陕投集团签订过一份类似的对赌协议。
2023年11月,中国信达、国调基金与陕投集团再次约定,自陕西水电递交IPO申请文件之日起,《合作协议》中第四条回购安排自动终止且自始无效,但自陕西水电终止上市申请之日起,上述条款将自动恢复。
陕西水电的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等绿色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虽然公司名带有“水电”二字,但实际上陕西水电目前主要的营收来源已不是水力发电,而是光伏发电。从装机量来看,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已投产项目并网装机容量1387.83MW。其中,光伏发电 854.04MW,风 力 发 电379.90MW, 水 力 发 电153.89MW。
从营收规模来看,仅以2023年1~6月的数据为例,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收入分别为3.06亿元、1.91亿元和6209.47万元。由此来看,光伏发电的营收规模在陕西水电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已超50%。2020~2022年,光伏发电业务营收占比也均在50%以上。
整体来看,随着装机规模稳步提升,近年来,陕西水电的业绩也呈现稳步增长态势,2022年净利润小有波动。2020~2022年及2023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陕西水电的营收分别为8.17亿元、9.73亿元、10.3亿元和5.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8亿元、2.32亿元、1.85亿元和1.66亿元。
对于2022年归母净利润下滑,陕西水电称,一方面是当年的营业成本大幅增加,从2021年的4.25亿元攀升至2022年的5.55亿元。而2022年营业成本大幅增加主要受项目公司神木市君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君能)因占用临时送出线路给予第三方合理补偿影响,这一事项相关补偿金额导致神木君能2022年主营业务成本增加3970.01万元。由于神木君能主要运营风电项目,这一事项也导致陕西水电当年风力发电业务单位成本显著攀升,毛利率同比下降明显。另一方面则是当年的投资收益同比下滑明显。2022年,陕西水电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额为7114.42万元,同比下滑超五成。陕西水电称,主要由于参股企业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黄河公司)业绩明显下降。2022年,国电投黄河公司的净利润为37.67亿元,同比下滑超50%。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陕西水电的营业利润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额占比较高,2020~2022年,该数据分别为44.68%、56.79%和32.33%。而该部分投资收益主要是指持有国电投黄河公司等参股企业形成的投资收益。
陕西水电在招股书(申报稿)中也提示了相关风险,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有赖于该等企业的经营业绩;公司无法控制其经营和分红,若其业绩下滑或者不能持续和及时分红,则会对公司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陕西水电也表示,该等联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高度相关性,减除上述投资收益后公司仍符合发行条件,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清洁能源项目往往是重资产投资,在项目建设前需要解决资金、土地、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等问题。报告期内,陕西水电及其下属公司由于上述不少问题违规而被行政处罚,合计有24项,其中与土地使用相关的处罚16项,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处罚3项,与环保相关的处罚3项,与税务相关的处罚2项。其中因土地使用被处罚的具体原因包括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设项目、非法占用土地建设项目等。对于上述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影响,陕西水电称,上述均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公司也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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