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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在公司讲粤语被罚3000元?劳动监察部门:罚款违法正在调查

2024-02-21 20:13

  2月21日,网友发布广东佛山一公司内部交流群截图显示,3名员工因在公司用粤语交流,一人被罚款3000元。另外两人分别被罚款1000元。21日上午,极目新闻(报料邮箱:)记者从佛山市多部门了解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关注到网上截图信息,此类罚款违法,工作人员已前往公司申报地实地调查核实。

  网友发布的截图显示,佛山市一置业有限公司群内,工作人员陈某明发文称:“根据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语沟通政策,公司内部应优先使用国语(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以确保信息传达的准确性与效率,为全体员工创造一个公平、统一的工作环境。经调查确认,何某才、赖某峰、黄某敏三位同事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使用了粤语进行交流,公司将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三位同事作出罚款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上述群聊录屏视频显示,陈某明还发语音称:“何某才身为主管犯这种低级错误,这次罚款3000元,下次就直接降级处理。”

  上述截图还显示,该群名为“XX置业管理层”,群主为刘某杰。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该置业公司成立于2022年,申报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40号,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法人代表也是刘某杰。

  另一张落款为该公司公章的处罚通知书截图显示,何某才被罚款3000元,赖某峰、黄某敏分别被罚款1000元,处罚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如截图内容属实,该公司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记者致电禅城区南庄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刚收到消息,外勤人员已经前往涉事公司进行实地调查,目前暂未反馈调查结果。在公司内使用粤语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公司罚款是违规的。

  佛山市12345市民热线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的。如果劳动者因为过错造成损失,依法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提前书面告知扣除的原因及数额,而且扣除赔偿后的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员工赔偿费,但不能进行罚款,因此该公司对说粤语罚款是违规的。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在微博也注册了相关账号并加V认证,在2月16日还发表了文案为“即日开始实行禁止非国语沟通政策”的博文,并晒出具体细则。对此,有网友质疑该公司知法犯法,涉嫌炒作。

  21日下午,禅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南庄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已经前往现场调查,但该公司不在申报地址办公,目前电话打不通,他们已请辖区派出所协助调查。此外,被罚款的员工可以向他们投诉举报,如情况属实,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他们将责令公司退还罚款,并对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